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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执行款到位且结案却没有执行,重庆开州区法院,你的公信力何在?

时间:2019-12-31    点击: 次    来源:产权法治网    作者:李堂平 - 小 + 大

显示执行款到位且结案却没有执行,

重庆开州区人民法院,你的公信力何在

--致开州区人民法院陈忠院长的公开信


案件公然作假,法官多次失信

开州区法院,还好意思说公平公正


本人于2018年2月向开州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卢家友归还其向本人出借的20万元本息,受理执行至今1年有余却未见开州区法院有所行动,网上查询却显示已经结案!如此执行究竟是为哪般?

2003年,重庆法制报以《800里寻亲法制报》报道了开县大德乡一村民因为执行问题到重庆市投诉,报道后时任该报驻开县记者的我随同法院执行人员一道赴大德乡执行,之后在重庆法制报发表了执行情况。2006年重庆商报报道了开县岳溪镇一被查封的车在公然运营、被查封的肉也被转移而法院没有措施的情况。本人作为重庆法制报记者曾多次正面宣传开县法院。但16年过去了,开州区法院的执行为何还是不尽人意?

欠债不还起诉至开州区法院 达成调解

    2014年9月23日,卢家友通过李某某向本人借款2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在开县国税局办公室写了借条,约定月息2%按季结息并收取房产证(编号2332012759)做抵押。口头约定需还款时提前1个月通知即还。当天,我通过建行转账给卢家友20万元。

    但卢家友并没有按约付息。2015年我转到北京居住后多次催要借款未果。

卢家友儿子上大学费用是几万,开近百万的途锐轿车,有二套房。但就是不还钱不结息,也不见面商谈处理。于是在2018年2月28日,我到开州区法院立案,本来写的诉求是20万元及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但立案大厅人员要求写明到立案时的利息,我表示不明白,她一瞪眼:“你不要利息是吧?”见此,我便在起诉书上手写了一共28万元的诉求。

立案后我没有当即缴纳诉讼费5575元,只是告诉了朋友李某某立案。之后卢家友说一周内还清。知道3月1日没有动静我便去法院缴纳了诉讼费。

3月12日,我去财保中心申请了财产保全,并缴纳了保全费1945元。3月13日开州区法院下达了2018)渝0154民初23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人申请的以其银行存款9万元对卢家友价值28.5万元的财产准予保全申请,同日下达(2018)渝0154执保178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卢家友位于临江镇的一套住房(产权证在本人处,证号:312房地证2010字第04275)和其名下的大众途锐车(车牌号为渝FFA6377)。3月14日开州区法院下达(2018)渝0154执保178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对本人在建设银行的9万元存款予以冻结。3月21日开州区法院下达(2018)渝0154执保178号结案通知书,通知显示开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查封了卢家友位于临江镇的那套房屋,查封期到2021年3月13日止;对于渝FFA6377车辆查封到2018年3月14日止。

3月26日开州区法院发来传票通知6月12日开庭。庭上卢家友不屑的说:“开啥子庭,我下周工程款来了就还钱!”于是法庭上我们双方同意调解。之后我们便去肖法官办公室,达成了调解记录:卢家友于国庆前还清本息。

开州区法院于6月13日下达的(2018)渝0154民初2391号民事调解书显示:1、由被告卢家友在2018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李堂平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2014年9月23日至2017年1月23日期间下欠利息33000元;2、由被告卢家友在2018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李堂平支付相应利息,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本金之日止。

由于调解笔录有一点问题需要重新核定清楚后双方签字。故调解书一直没有下达,本人于7月到北京上班,说好国庆到法院领取。

开州区法院执行一年 没见任何动静却显示结案

2018年国庆节,本人从北京回到开州,到开州区法院拿到了2018)渝0154民初2391号民事调解书。

2018年11月26日,我向开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了财产保全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将财产案件中的结案通知苏、执行裁定书等所有材料提交给了执行立案人员手里。当日开州区法院下达(2018)渝0154执3933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对我与卢家友的案件立案执行。

2019年1月中旬,我按照执行受理案件通知书上的网址查询进度情况,一直是空白,便电话52886303,问明案件号后告知电话52886298,对方让我自己找当时车辆和房屋具体情况,并说这么多执行案件,得等。之后我开车去临江镇,多方打听才找到卢家友的房屋。

   4月份的一个周一我再次电话,接电话的告诉我周四到法院,一起到临江镇去对他的房屋进行执行。到了周四,我一早到法院执行局,找到接电话的法官,对方却告诉我没空,接着问了我一些情况就让我走了。

    不久我离开开州回到北京,6月份又电话法院,答复是等待。我一直没有看到法院有任何执行措施,包括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这些。


    如今开州区法院受理执行一年过去了,在12月8日我登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网上智能法院查询我的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人员信息、财产查控信息、执行财产处置及相应裁判信息、执行款项分配信息、期限变更信息”这些情况均为空白,但在最下面的“结案信息”这显示为2019-06-28;到位标的:237732.000000元;结案方式:终结执行。 

    看到这,我就疑惑了:开州区法院怎么就执行结案了呢?没有任何人通知我已经执行到位,将执行款给我而结案呢?结案半年竟然没有通知我,那执行款去哪儿了?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要终结本次执行,“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终结执行半年了,我都没有收到正式的裁定书!

    9日早上9点多我再次拨打开州区法院执行的话,一直显示忙音。10日早上8点12分,我再次电话52886298,仍然是忙音,一小时后再打还是“你拨打的用户忙!”之后几天我拨打都是忙音,甚至在晚上、周末拨打都是忙音!!!!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你到底怎么啦?!都说司法为民,你在为啥?

开州区法院执行局却答复没有执行到位

12月10日上午10点40分,我将该情况以函件交给开州区法院陈忠院长12月16日上午,我看诶有反应便给陈忠院长电话,没有接。17日下午三点再次电话,陈院长挂断后来电。我反映该情况,告知找执行事务中心,问其是否看到我写的情况有,他说没有。

19日一早,以为执行款已经到位的我高兴地拿着银行卡来到开州区法院。拿出身份证经过安检后,以法警跟着送我到执行事务中心,到大门见他喊着陈院长,我便和陈院长招呼并再次拿出打印的情况反映,他指着说“去那找执行事务中心就是。”之后陈忠院长离开。

我到执行事务中心,拿出打印好的重庆网上智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对工作人员说反应的执行标的到位和结案了,却没人联系我也没有收到执行款。对方看后让我到208找王超。到了208室,发现王超就是4月份接见我的法官(也是之前多次接听52886298电话的),他正在接待另外2人。一会儿另外一法官进来告诉他让去大厅接待我,我便来到大厅也就是事务中心台前。我拿出打印的案件信息,他答复是没有执行,因为半年期满了所以要结案,如果收到执行款结案方式显示是:执行完毕。之后我说你们都没有执行就结案啊?他说案子多,就我们二个人执行不过来。谈话中他说:你也懂点法现在政策有变,借款达10个人债权人会被判刑的。我说我的案件都一年多了,连执行人员也没有也说不过去啊!王超表示临江的房子他们去过,没有找到。执行人员是刘庭长,我问具体名字,他说是刘洋洋,我要其电话他不给,只说“明天会电话你的,一起去看下那房子。”

6个月就得结案?这不是欺上瞒下吗?!你们去过临江镇找卢家友的房子没有找到?这是骗鬼么?我作为一个不熟悉临江的人问了多个当地群众就找到了,你们作为公权机关会找不到?满嘴的谎言!

    对此我没有当面发作而是告辞离开,转身发现多年前的执行人员在旁边,招呼后说明情况。知道是刘洋洋执行,就指着旁边的一人说他就是。我当即和刘洋洋沟通,他说卢家友他知道,也多次和申请执行人沟通啊。我说我说从来没有人和我联系过啊?他问我姓名,他说那可能是另外的案子,并问卢家友是卢老几?然后说卢家友没有财产,在做工程。我说有房子和车啊,我都保全了的,于是我和他详细谈了一下情况,之后相互留了电话。

    直到23日上午十点半52886298才来电话,说和刘庭长研究了先不去房子那,刘庭长之前和卢家友电话过的,有工程款来了就还。他再和卢家友联系一下再说。我当即说如果这样执行你们执行不了,我要账五年他都是这么骗我的,去年在开庭时他都说下周还,结果调解书达成推到十月底还是没还我才申请执行的。听此,电话中的王超说他再和刘庭长商量。

    通过查询了解到,刘洋洋是开州区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副庭长,在6月27日被开州区人大免去该职务而被任命为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庭长。也就是被任命为该庭长的第二天对我的执行进行了结案。

    但至今开州区法院没有给我任何说法,在重庆市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执行结果依旧显示是已经结案,到位标的23.7332万元。


卢家友位于临江镇的房产


    多次添加陈忠院长以及刘洋洋微信没通过,这是其微信头像,看着在烂钟前的陈院长,我五味杂陈。

专家说法:法官在作假

    安徽电视台2016年曾报道过同类型的案例:安徽合肥市民汤勇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可是让他意外的是,自己到现在是一分钱没拿到,法院的官方网站上,却显示这个案子已经结案,并且执行的标的额也已经到位了。

对此,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亚军表示:如果按照操作流程的话,网上你必须要有这个金钱到账你才能网上的流程当中注明这个信息,如果讲没有这个钱到,你在这个上面注,那就说明这个法官在作假!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法院显示被执行已结案是什么意思?河南的孙律师答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执行款没有执行到位查询系统可否显示结案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案件状态”一栏有两种表述方式——“执行中”和“已结案”,这是系统根据案件的执行情况自动生成的,不是承办人自行填写的。“执行中”表示执行程序正在进行中;“已结案”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引发执行程序终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二是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终结情形发生;三是经过执行法院查询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是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满足执行标的的需要,申请执行人又不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行恢复案件的执行程序。

对于我的这个执行结案,开州区法院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因为没有执行就显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且结案,不存在上面孙律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终结情形,因为我在诉中进行了财产保全,对方的房产和车完全满足执行标的!对方是没有执行而为了应付上级规定而作假,当时法官应该被追责并向执行申请人致歉!

纵深:开州区法院的那些不得民心的案件曝光

     

     知名律师周立太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开州星星套装门,未为王方平等七人购买社保,举报至开卅区人社局查处,该局拒不查处,起诉至开州区法院,审理中得知开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前法院曾参加人社局共同研究此案,故申请开州区法院回避,后移送至二中院指定忠县法院审理,今天是二次开庭。

    今年9月6日,法讯网发布了《涉案3亿,受害人达3000!重庆市开州区李子清仅被判刑18年引质疑》,反映了开州区李子清注册美尔康公司利用假房产证及鼓吹新三板股票等手段非法集资达3亿元以上,受害人报案后有1亿多元资金去向不明,其仅被开州区法院判刑18年,且其作为75%的大股东的女儿等多位高管逍遥法外。之后搜狐、一点资讯等50余家网站转载,引起网友哗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4年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2019年1月3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对集资参与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请求不予受理。” 而开州区法院竟然无视该意见,受理了此案的一受害人重庆教育融资担保公司的民事诉讼!9月16日,搜狐等多家网站曝光《公然违背三高意见受案判决为哪般?重庆开州区人民法院:刑案、民案,到底怎么判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但至今我尚无法查询到卢家友的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

附:卢家友借钱后 4年多次催收均食言情况

    2014年9月23日卢家友通过李某某向本人借款2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在开县国税局办公室写了借条,约定月息2%按季结息并收取房产证(编号2332012759)做抵押。口头约定需还款时提前1个月通知即还。当天,我通过建行转账给卢家友20万元。

但卢家友并没有按约付息。2015年我转到外地,便多次催要借款未果。

12月23日,朋友李某某电话我说卢家友当天打款。但直到晚上7点也没有等来打款,我便电话质问卢家友,其表示“哪个儿扯谎,儿不给你转过来,对方没有转过来。我如果日白,我妈在大路上接客......”

2016年春节,卢家友在开县某饭店请了几个债主,席上表示4月底前全部还清。并将几个工程的相关资料给几个债主看,同时抱怨河南商丘的市政工程完工了却不予结算。我当即表示可以出面协调,卢家友也高兴地答应。但之后一直没有任何行动。

2016年5月上旬我想在北京投资开店,又电话卢家友要求还款,其表示想办法。又于7月电话其催款,其表示将给予本人5千元救急。但直到9月,也没有见其还款!之后多次短信所说都没有兑现。

2016年10月我从北京回到开县通过多渠道要账, 卢家友依然是多次答应能解决款项,但均没有兑现,也再也没有见面。

2017年6月,双方约定卢在8月给予3万元。8月我多次讨要,卢家友均表示几天内给都无影,再次约定的9月上旬搞定也泡汤。

10月16日卢家友电话约定20个工作日内解决并表示若不还随便我怎么搞,他绝无怨言。

11月23日晚上11时通话时卢家友证在月内付一部分12月还清,再次拿他86岁老娘发誓在月底一定还清。 

12月5日卢家友电话我表示其母亲病重无法外出,约定9日完工卖材料给付部分借款,但其仍然失约也无法见到其人。

12月11日,我便到卢家友居住的小区山水苑张贴了“寻人启事”,请卢家友本人尽快出面解决借款事宜。卢家友又约定16日见面处理,之后又说母亲去世了要上山,又不见面。之前信誓旦旦说的25日绝对还款的承诺也未兑现,给李某某等债主承诺的更别提能兑现了。

其实在12月我就让他拿压在我这的房本处理,但他一直不理会,不见面。

短信催款 他短信威胁电话叫嚣杀全家

    2018年1月,卢家友多次电话中表示在年前绝对能还清本息。并说不行就拿房本在银行贷款了还清。1月16日,我到重庆主城区约请见面,晚上卢家友电话表示来不了。并说已经给副部级的刘总30万元礼金,这次公司肯定会拨款,下周就还清。还表示请我帮忙做其他的事情。

  2月10日上下午,我给卢家友短信:“看来腊月28我会安排人贴满花仙路了。满嘴的谎言!”他当即回短信:“李xx我在做事,你商量好说。如果你这样我儿不陪你。话我说到这不信你来试一下。”接着他二次致电我生,先是辱骂其母,接着多次下发狠话:“我是社会上的,你不是个角儿。老子要杀你全家!”

2月11日上午十点多,我便来到云枫派出所报案,之后短信戴晓煜局长请求重视。中午时分云枫派出所全教导员来电话,说威胁行为可以拘留卢家友,考虑不激化矛盾就算了。

下午李某某电话我说卢家友问其家地址,表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是叫嚣要杀我。我当即短信告知全教导员,他再次电话我到派出所后表示对此正式立案,并做好了笔录。

    2月12日下午,李某某再次电告我注意安全。之后,此事在多家网站爆出:《重庆开州:一条要钱短信竟引来死亡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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